2014年12月16日 星期二

2014『汐止之美』攝影比賽 (12/31截止報名)

城市新北市
出發地點10442台北市中山區長安東路一段16號4樓 台北攝影學會
報名時間2014/11/01~2014/12/31
主辦單位台北攝影學會
連結官方網站簡章下載報名表下載
簡介新北市汐止區境內山水秀麗、景緻優美,是大台北地區近年來熱門的登山、旅遊、賞櫻首選地點,更是大台北民眾假日休閒的好去處,為推展汐止區觀光發展,特舉辦此攝影比賽。藉由參賽者的相機觀察、留影,呈現汐止山林、清溪、瀑布自然之美。
作品規格:一律放大長邊7吋短邊不限之彩色照片,張數不限。連同照片一併交付作品數位原始JPG或TIFF檔光碟(有效畫素需高於1200萬畫素,需保留EXIF資訊檔,不得插補點加大檔案)檔名為:參賽者姓名-作品題名。每張作品背面應貼妥已詳細填寫之報名表,未符合規定者恕不受理。
收件日期:自2014年1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(以郵戳為憑) 。
收件地點:親送或郵寄10442台北市中山區長安東路一段16號4樓 台北攝影學會。
     信封上請註明『2014汐止之美攝影比賽』字樣。
獎    勵:金牌獎:1名,獨得獎金80,000元,獎牌乙座。
    銀牌獎:1名,獨得獎金40,000元,獎牌乙座。
    銅牌獎:1名,獨得獎金20,000元,獎牌乙座。
    佳作獎:40名,各得獎金1,000元,獎狀乙幀。
參賽規則:1.參賽作品應符合上述攝影主題及收件規格,不收連作,不得合成或抄襲他人作品,且不違反善良風俗,未曾公開發表或在其他比賽獲獎之作品。
2.參賽作品需為參賽者本人作品(不得冒名頂替),並需擁有該作品之完整著作權,若有第三人對作品提出異議,並經主辦單位查明屬實者,主、協辦單位除取消得獎資格(獎位不予遞補)並追繳獎金外,其違反著作權、肖像權等之法律責任由參賽人自行負責,概與主辦單位無關。
   3.參賽者於報名時應簽署作品著作使用權讓與同意書,得獎作品之著作使用權自
     公布得獎日起,主、協辦單位享有出版、著作、公開展示及發行各類型態媒體
     宣傳之權利,不另給酬。
4.銅牌獎以上每人限得一獎。經公布得獎之作品,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。
5.參賽作品一律不予退件。若因郵遞或不可抗力致生損失,主辦單位恕不負賠償
  責任。
6.各獎項之獎金均依所得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。
7.參賽者視為認同並接受本項活動之各項規定,如有未盡事宜,得隨時補充修正。

新聞來源:ttp://solomo.xinmedia.com/photo/events/detail/2014-sijhihphotocontest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